夫妻共同债务的"费用计算"通常分两个层面:一是债务本身的金额,由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双方约定的实现债权费用构成;二是离婚时双方各自承担的份额,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9条,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而债务是否属于"共同",要先按民法典第1064条判断。此外,处理此类纠纷还会产生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评估费、律师费等实际成本,需要提前预估。
一、先判断性质:哪些债务算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3条、第34条进一步明确: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债权人向配偶主张的,法院不予支持(能证明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或者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不认定为共同债务。
举例来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数十万元用于个人炒股,配偶既未签字追认,也未分享收益,债权人又无法证明款项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司法实践中通常认定为个人债务。反之,为支付家庭住房按揭、子女教育、老人医疗所负债务,一般属于共同债务。
来源:中国政府网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文(2020年6月1日发布)。
二、债务金额怎么算:本金、利息与附随费用
- 本金:以借款合同、转账凭证、借条等载明的实际出借金额为准,已偿还部分应予扣除。
- 利息:有约定的按约定计算,但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利率的规定;民法典第680条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 逾期利息与违约金:民法典第676条、第585条规定,逾期还款应支付逾期利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适当减少。
- 实现债权的费用:如合同明确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该部分可计入债务总额;无约定时,通常不能一并主张。
需要强调的是,上述费用只有在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时,才由双方共同负担;若属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自行清偿。
三、离婚时份额怎么算:先共同财产,后协议或判决
民法典第1089条确立的顺序是: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份额;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债务用途、双方经济能力、过错情况等因素判决。
要注意《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5条的规定:离婚协议或者生效裁判对财产分割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实际清偿超过自己份额的,可以依据离婚协议或生效裁判向另一方追偿。也就是说,内部份额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只是为日后追偿提供依据。
四、处理共同债务要花哪些钱
- 案件受理费: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